《EPC合同价格条款设置与风险变更结算索赔反索赔应对》实务要点(2025.1.25PDF版下载)

2025年1月25日更新

         合同价格筹划、风险管控与索赔应对,是建设工程项目投资与管理的核心。

        本文试图在繁杂的工程管理动作中,梳理出与项目投融资筹划、计价和索赔相关的要点,结合案例进行解读。

《EPC合同价格条款设置与风险变更结算索赔反索赔应对》实务要点(PDF版2025.1.25) (下载572 )
        一、“有约定、从约定”及法律对约定的干涉
  1. 除非合同管辖法律对合同条款设置有明确的限制(无效合同或条款部分无效),那么,在国内和国际市场,认赌服输、履行承诺,“有约定、从约定”是一项基本原则。
  2. 甲方如不重视招标、采购文件的编写工作,漏洞百出,将被有经验的承包商利用导致灾难性后果;乙方如不甄别甲方提供的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,仅为了获得合同机会而不加选择地接受,将陷己于不利处境。
  3. 合同条款设置要尽可能公平。苛刻的、仅对单方有利的合同,可能导致项目无法顺利进行,出现两败俱伤的情况。项目是有生命的,只有甲乙双方密切配合、共同投入,才能实现好的效果。
  4. 情势变更:若合同的基础条件(含因政策调整或者市场供求关系异常变动等原因导致价格)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、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,尽管合同条款并没有约定处理方法,但当事人之间协商不成的,受影响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公平原则“变更”或“解除”合同。(《民法典》第533条、《合同编司法解释》第32条)
  5. 合同签订后、履行期间,如出现新的法律规定,或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,影响到合同履行的,当然会影响到合同价格。
  6. 合同无效及其后果:在我国,因规划、土地、资质、招投标等程序违法,均导致合同无效。合同无效后,先要认定损失金额、责任方、过错比例,然后由责任方承担赔偿和损失。
        二、认识合同“对价”,理解“最终结算价”为何不等于“合同签约价”?
  1. 签约时的合同对价到底是什么?!——发包人要求 + 投标人报价 = 合同签约价格。
  2. 合同中任何一处权利、义务条款约定,都对应着对价。则:任何一处合同约定发生变更、违反或取消,均意味着最终“合同结算价款”相比“合同签订价格”,就会(应)变动,才公平合理。
  3. 合同权利、义务不是无限的,也没有哪一方有能力承担无限扩大的责任。对价有“四要素”:质量、安全、工期、价格——甲方和乙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只是在限定的工期、资源、“有限的”责任和“有限的”工作范围内的合同权利、义务。
        三、“EPC总承包”和“施工总承包”的最大不同,在于“E”的筹划和控制
  1.  EPC合同原理和制度,是全球工程项目投资、管理的“常青”、“终极”法律合同体系。随着AI+基础设施项目的研发、投资和运营,EPC合同,尤其是小型EPC(交钥匙)合同,将再次成为法律、合同热点。
  2. 存在“真假EPC”的戏称。FIDIC的银皮书,可以理解为“真EPC”;黄皮书为“假EPC”。真EPC,指甲方干涉较少,固定总价,属于“交钥匙”工程。而假EPC,指甲方过多干预,固定单价,属于“据实结算”工程。
  3. 笔者呼吁“真EPC”工程应大兴其道。鼓励乙方创新、节约投资成本并获利,促进科技和建筑行业有效发展。而我们都应当反对“假EPC”项目,甲方处处想剥夺乙方利益,但最终效果是乙方会加重“E”部分的设计造价、意图通过“P、C部分”赚取利润而不去科技创新以节约项目总投资,则最终损害了甲方利益和行业进步。
  4. 包人要求的表现形式常为——《概括性需求》或《工作任务书》,较为笼统。而在“施工总承包”模式下,发包人要求会具体物化为《初步设计文件》或《施工图设计文件》,较为具体。
  5. 不同EPC合同模式、不同计价安排的情况下,法律人员在应对合同计价与结算纠纷时,包括工程人员在具体实施项目时,应采取不同的应对方法。
        四、“固定单价”与“固定总价”
  1. 任何人,一谈到EPC项目,首先就应问合同价格模式采取的是“单价合同”还是“总价合同”。如前所述,无论是实施项目,还是处理项目计价纠纷,第一件事情就是要搞清所遇到的问题,究竟是应该从“单价合同”还是“总价合同”、又还是“部分单价”+“部分总价”的角度去处理?
  2. 固定单价模式:一般采取据实结算。甲方主要承担工程量增加、单价降低的风险;乙方主要承担工程量减少、单价增加的风险。——在此模式下,如果采用“边勘察、边设计、边施工”方式,甲方(价格超概)风险最大。
  3. 固定总价模式:施工图审查后招标,甲方、乙方(变更)风险均最低;初步设计阶段招标,乙方(价格亏损)风险较大;未勘察、未设计就投标报价,乙方(价格亏损)风险最大。——在“真”EPC固定总价项目中,有经验的承包商通过优化设计、减少成本,可能会较大获利。
  4. 其他类型的合同计价变化:如“费率(下浮)合同”。捆绑最终审批的初步设计概算价,或者最终审计确认后的结算价。此模式类似固定单价合同。
  5. 其他类型的合同计价变化:如“成本 + 利润”合同。此模式属“据实结算”合同,对乙方有利。但其核心要求是,乙方每花一分钱之前,都应获利甲方(含甲方上级)的签字认可,避免自担风险。
        五、合同价格条款必须要同时约定以下六方面内容,才算完整
  1. 条款一:固定总价/单价;
  2. 条款二:调整与变更;
  3. 条款三:风险承担;
  4. 条款四:(过程)结算与支付;
  5. 条款五:违约金与解约;
  6. 条款六:索赔与反索赔。
  7. 合同条款价格体系约定要完整,条款之间不应有冲突、有模糊、有遗漏。合同纠纷难以解决、陷入混战,往往是因为双方没有完整地约定以上6大方面的内容所致!
        六、合同调整、变更、风险责任与违约、解约条款
  1. 工程量清单/无清单(参考清单、标价清单、清单错误、清单缺项、预期利润损失、不平衡报价及防范)与实际实施子项的调整。
  2. 变更(构成、有约定/相似参照/无约定3大黄金原则、权限与程序、对工期/造价/质量/安全四要素的影响和控制)。
  3. 风险承担(不利物质条件、市场价格波动、法律变化、不可抗力、情势变更;绝对不调?超出正负比例调)。
  4. 违约金/解约(质量、安全、进度、价格、预期利润损失、违反任一项合同义务都应对应违约责任、违约责任兜底条款、解约条件及解约后的僵局处理)。
        七、合同结算条款构成
  1. 进度款结算与支付(1本期应付款、2风险与变更增减、3预付款扣回、4预留质保金、5索赔增减、6之前错误修正、7其他应增减价款)。
  2. 结算与支付(预付款、进度款、结算款、质量保证金、履约保证)。
  3. 过程结算(法律效力 = 结算)。
  4. 半截子工程结算(1单价合同“实际发生”原则;2总价合同的“比例”原则;3索赔;4预期利润损失5%FIDIC)。
        八、索赔与反索赔
  1. 多份合同/阴阳合同/中标合同/补充协议——多份合同哪个为准?以真实履行的合同(《民法典通则合同编司法解释》)。
  2. 证据、档案管理——书证;定期书证,阶段清算;无书证,实际履行行为,实质上改变了原合同约定。
  3. 业届尤其不重视EPC合同中P部分的风险控制——清单缺失;制造、采购和交付时脱离合同及附件约定,随心所欲;半截子工程无法确定结算价款。
  4. 索赔期限(28天);
  5. 默认(28天);
  6. 约定违约金、实际损失(项目自身、延期交房);
  7. 合同无效(结算有效;过错与责任比例);
  8. 司法鉴定(质量、修复方案、造价、损失、工期);
  9. 诉讼请求与主体选择;
  10. 优先债权(拿到优先受偿权!);
  11. 不要受限于专业,快速帮助客户解决问题(保全、连带责任、代位权、刑民交叉……)——《刑法修正案(十二)》新增加了非国有企业人员职务犯罪。对于索赔、反索赔过程中发现的刑事犯罪线索,必须及时提起刑事控告。
        九、最后提醒:业届尤其不重视EPC合同中“P”部分的风险控制
  1. 机器、设备制造及运行参数指标约定过高风险。乙方不能保证满足约定指标,但为了中标,而承诺。纠纷时,甲方随便找出一个指标违约,将拒付款,甚至反索赔。
  2. 设备清单脱离EPC合同,乙方自已陷自己于不利地位。常见设备清单缺失;乙方在下游签订采购合同、供应合同时,不平移EPC清单,而导致实际制造、采购和交付脱离EPC合同及附件约定,随心所欲。在半截子工程出现时,无法确定设备已交付部分的结算价款。
  3. 设备是为项目量身设计、制造的,当EPC合同解约时,设备自身的去留和处理,是法律合同纠纷解决的老大难问题。

Comments

  1. 我计划对本文进行两个方面的升级:

    其一,是针对合同签约的背景。也就是甲乙双方互相能够获利的“商业模式”是什么。在系列交易安排中确定好了每一个交易环节的的“合同对价”,才最终选择签订这份合约。

    其二,既然合同对价已定,那么法律人员审核合同时,就是要控制超对对价和任何合同细节变动,并给出僵局终止、违约处罚等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合约控制条款。变动将导致质量、安全、工期、造价等合同最终结算价格发生变动。有时侯,太大的合同偏离,将使甲乙原先的“商业模式”落空,给一方或双方带来灾难性损失。

  2. 建设工程合同价格体系非常成熟。这里边约定的各项风险承担、变更、调整和索赔反索赔条款,其合同控制架构和原理,可以扩大到所有类型的合同文本。

    因为,建设工程合同,本身就是投资合同、融资合同、保险合同、监督合同、建造合同、劳务合同、买卖合同、安装合同、维修合同、保养合同、运营合同、租赁合同、收费合同……的大一统综合体。

    下一步,我试着完成合同价格体系与索赔方面的总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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