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台冻结创作者报酬的法律突围:从某跨国广告巨头案到某顶流短视频平台 平台依电子协议单方认定创作者"违规"并冻结报酬,近年高发。本文以某跨国广告巨头与某顶流短视频平台两案为镜,给出诉讼时效三年、举证责任在平台、格式条款可能无效三件法律武器,并强调"先礼后兵、懂法也懂市场"的实务沟通打法。
大厂采购合同里的”天价索赔”条款:配套制造企业如何用民法典守住底线 买方在买卖合同里常要求卖方独家承担产品质量责任、约定数倍违约金并索赔使用产品后的扩大损失。本文站在卖方代理视角,依据民法典买卖合同章与违约责任章,讲清质量责任方式与赔偿范围均有法定边界——可预见规则、减损规则、违约金调减规则同时适用,买方高额主张大多站不住。
情势变更≠商业风险:律师20年没办过的案子,今天一次讲透 本文梳理情势变更制度从"合同法删除、司法解释二报批慎用"到"民法典法定化且取消报批"的演变脉络,对照民法典第533条与建工解释二第9条,归纳最高院答记者问的五层核心观点,并结合EPC/建工实务给出风险前置分配的律师经验。重点厘清情势变更与商业风险的"量变到质变"界线,以及事先排除约定无效等裁判规则。
欠款过了三年,对方一句话又“活”了——民法典这条冷知识,很多人不知道 债权人常以为"三年没要债就废了"。未必。民法典192条第2款藏着一个反直觉规则:诉讼时效届满后,债务人只要表态"我认这笔账、会付",就再也不能拿"过期"当挡箭牌。本文用生活例子讲清届满后认账复活了什么、要不要重算三年、和中断有何本质不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