低阶协议”反超”主合同:大厂复杂交易中的隐形陷阱 大厂复杂交易中,低阶协议(质量保证协议、技术协议)约定内容超越主合同边界,形成"子合同反超主合同"的不公平格局。本文揭示其法律本质,提醒律师审查小合同时要有交易全局的大格局。
“委托他付”和”把债转给他”,差一个字,债务人可能就脱钩了 团队办案常争:甲方"委托乙方代付"和"把债务转让给乙方"是一回事吗?差很远。前者不改变原债务(民法典523条),后者经债权人同意可让原债务人彻底免责(551/555条)。本文讲清委托代付与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的本质区别,并回答转让后原债是否消灭、履行不了能否退回原债务人。
一张对账单只写了本金,能不能把前几年的利息”一笔勾销”? 实务中债务人常以"对账单只写本金没提利息"主张前段利息免除、计息从对账单日起。本文用建工司法解释一第27条、民法典561条抵充顺序、321条法定孳息、142条意思表示解释,拆穿这一错觉:对账单是算账清单非免息书,利息自应付工程款日起算。
合作方甩来一份合同,先别看条款——律师审合同的第一性原理 企业拿到买方甩来的"质量保证协议"要不要签?律师审查合同有三基本功:看清主从关系别让从合同架空主合同、识别披着合同外衣的单方商业管控、警惕可无限延期的单方约束。本文用脱敏实例讲清,普通公众也能看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