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作方甩来一份合同,先别看条款——律师审合同的第一性原理 企业拿到买方甩来的"质量保证协议"要不要签?律师审查合同有三基本功:看清主从关系别让从合同架空主合同、识别披着合同外衣的单方商业管控、警惕可无限延期的单方约束。本文用脱敏实例讲清,普通公众也能看懂。
大厂采购合同里的”天价索赔”条款:配套制造企业如何用民法典守住底线 买方在买卖合同里常要求卖方独家承担产品质量责任、约定数倍违约金并索赔使用产品后的扩大损失。本文站在卖方代理视角,依据民法典买卖合同章与违约责任章,讲清质量责任方式与赔偿范围均有法定边界——可预见规则、减损规则、违约金调减规则同时适用,买方高额主张大多站不住。
固定总价监理合同中的费用调整困境与破局——基于国家与北京示范文本的实务分析 工程监理实务中常采用“固定总价”模式,但示范文本往往又约定按工期延误或投资规模比例调整费用,导致总价合同实质退化为单价合同。本文指出,这种做法导致发包人费用失控,且对面临超预期变更和人员调配痛点的监理人同样不公(如规模变更超10%须重新报批、人员名单僵化无法适应施工停滞或抢工期)。笔者建议,在坚持固定总价原则下,摒弃机械按比例调费的做法,引入“人员弹性排班驻场”与“远程数字化监理”机制,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调整人力成本投入,维系合同实质公平,并附定制化示范修改条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