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修期过了,施工方就能甩锅?——建设单位必须看懂的”质量责任不灭”规则 很多建设单位以为工程过两年保修期施工方就免责,这是重大误解。本文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、建筑法、民法典,讲清保修期限分层结构,以及为何缺陷责任期/保修期届满不等于质量责任消灭——主体结构按设计寿命兜底、隐瞒不合格材料不受任何期限限制。
短工期项目彻底锁死固定总价-GF-2017-0201分析 短工期项目(3-6个月)因工期短、变数少、风险可控,天然适合固定总价合同。本文提出"5大条款锁死法":通过锁定工作范围、包干市场风险、强化违约责任、放弃索赔权利、明确效力优先,彻底堵死调价口子。文章以GF-2017-0201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(示范文本)》为基础,建议业主在制定合同专用条款时就将以下内容体现出来,防止"固定总价"变成"开口合同"。